這首被巴哈以神劇命名的作品帶有說故事的口白,說起來也並非是獨立連續演奏的作品。實際上聖誕神劇由六套按照順序的清唱劇所組成,目的是為了慶祝耶穌基督誕辰,當時的聖誕節並非是單獨的假日,而是像日本或華人的新年一樣是一段固定天數的慶祝假期。六套清唱劇皆是為了這段時期內的特定節日所寫,現在常見的演出有全曲以及分為兩等份的方式。這部大規模神劇的上演順序從聖誕節頭三天12月25-27日,中間經過新年持續到1月6日顯現節為止,氣氛自然是歡欣鼓舞。聖誕神劇是巴哈教會音樂的晚期作品之一,可能是1734年的11月和12月完成,首演則是該年的12月25日至翌年的1月6日這段期間。當時巴哈正處於創作教會清唱劇的空窗期(從1723年開始創作此系列),這段期間他將心力轉往投入世俗清唱劇,並且由萊比錫音樂家公會演出。1733年B小調彌撒的垂經和榮耀經在薩克森宮廷演出,在聖誕神劇之後,巴哈又陸續發表了其他以神劇為名的作品(復活節神劇、升天神劇),根據上述的事實或許可以推敲巴哈正試圖在教會音樂的領域上開創新天地。巴哈晚年習慣將早期舊作素材重新回收加以改編成嶄新高層次的概念,這種日益明顯的趨勢剛好也和上述推論相符合。因此聖誕神劇中的合唱和詠歎調都被重新填上新歌詞賦予新面貌,並且加入新創作的宣敘調和讚美詩。這些生動耀眼卻又蘊含豐富情感的音樂也就順理成章成為用來慶祝耶穌降生以及符合標題宗旨的最好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