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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坦哈瑪:弦樂四重奏第二集 - 第五、六號弦樂四重奏&F小調弦樂四重奏 Stenhammar:String Quartets, Vol. 2 - Stenhammar: String Quartets No. 5、6, Quartet in f minor



史坦哈瑪:弦樂四重奏第二集 - 第五、六號弦樂四重奏&F小調弦樂四重奏 Stenhammar:String Quartets, Vol. 2 -  Stenhammar: String Quartets No. 5、6, Quartet in f minor
專輯編號: BISSACD2009
專輯類型: SACD
發行年份: 2013
國際條碼: 7318599920092
音樂家:
音樂廠牌: BIS
庫存狀態: 有庫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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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哈瑪是同輩瑞典作曲家中才華洋溢的人,除了兩部歌劇、兩首交響曲、兩首鋼琴協奏曲之外,還有大量的藝術歌曲、鋼琴作品和小提琴奏鳴曲。由於史坦哈瑪長期以來一直以鋼琴家身份和小提琴家奧林以及他的弦樂四重奏往來密切,受他們影響頗深,因而弦樂四重奏始終是他的創作重心。從1894至1916年,史坦哈瑪總共寫了七首弦樂四重奏,其中首次世界錄音的F小調四重奏於1897年完成,首演也大獲成功,樂評說「流暢、充滿年輕朝氣」、「手法洗練的四重奏」,和第一、二號相比「前進了一大步」,但是作曲家因為自我要求頗高而決定捨棄。儘管如此我們不能等閒視之,從許多方面來看,作曲家以此開拓新道路的確是無可否認的事實。
完成技巧、和聲皆屬大膽創新的第四號之後,史坦哈瑪明顯感到有需要探索新方向。如同手稿上標示的曲名「小夜曲」,第五號可說是全新的出發點。將作品帶往無憂無慮的世界,有時甚至成為疏離的嘲諷感。這也是作曲家的四重奏當中首次將重心放在慢板的第二樂章—敘事曲。某方面來說這也剛好暗示「小夜曲」的另一層意義:在傍晚演出,以魯特琴或吉他當伴奏的簡單歌曲。史坦哈瑪說這個樂章是改編自幼時從祖父那邊學到的歌曲,另外三個較為簡短的樂章皆是以不同手法將維也納古典主義(海頓、莫札特、貝多芬)的四重奏元素融入其中。史坦哈瑪因此走上一條和晚期浪漫傳統不同的道路,這種發展一直持續到他的第六號以及最後一首弦樂四重奏。
「你們這些年輕作曲家總是說憑感覺創作,我年輕的時候也是,但現在我是用我希望的方式作曲」史坦哈瑪在寫給瑞典年輕作曲家卡爾斯特紐斯的信上這麼說,這點也可以直接套用在第六號四重奏。這得歸功於從1910年開始他苦心鑽營對位法有成,這並不意味他堅持傳統技法的規則,相反的他認為這對作品而言是「嶄新優秀的指導方針」。史坦哈瑪在第六號的創作中不再使用清晰精準的主題,而是讓聽眾看到構成主題的元素以及如何使用。在這邊浪漫風格的旋律和揮之不去的印象主義聲響彼此面對,最終交融成單一的聲音世界。史坦哈瑪的對位學知識讓他得以完成真正平均發揮的四聲部。和第二號交響曲相同,第六號四重奏也是他晚期的高峰代表作,記錄了他身為當代歐洲作曲家的自信。
 
1–4) String Quartet No. 5 in C major, Op. 29 19'08
(‘Serenade’)
 
5–8) String Quartet in F minor (1897) 20'50
world première recording
 
9–12) String Quartet No. 6 in D minor, Op. 35 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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