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爾‧路易士於1929年5月10日生於水牛城(Buffalo);他的父親是水牛城地區的鼓手,而梅爾‧路易士亦克紹其裘,成為一名鼓手。在1948年時是鮑伊德‧雷邦(BoydRaeburn)的舞團樂隊的成員;1948-49,加入阿爾維諾‧雷伊(AlvinoRey);1949-50年以及1953-54年間則是雷‧安東尼(RayAnthony)的樂隊隊員;而1950到1953年間,則是與泰克斯‧班尼克(TexBeneke)的舞團樂隊一起合作。1954年,他加入史坦‧肯頓(StanKenton),他們的合作關係一直延續到1957年,梅爾‧路易士遷居至洛杉磯為止,在此期間,他亦曾短時間與法蘭克羅‧羅索利諾(FrankRosolino)的五重奏團及漢普頓‧霍斯(HamptonHawes)的三重奏團一起工作。梅爾‧路易士定居洛杉磯後,在1958年與比爾‧赫爾曼(BillHolman)一起帶領一個五重奏團,經常出現在錄音間,並且在由泰瑞‧吉伯斯(TerryGibbs)與傑拉德‧威爾遜(GeraldWilson)所率領的大樂隊中演出。自1960年始,他前往紐約,受雇於蓋瑞‧莫里根爵士樂團(theGerryMulliganConcertoJazzBand);同時期並與迪基‧葛利斯比(DizzyGillespie)巡迴歐洲演出,與班尼‧顧德曼(BennyGoodman)到蘇聯巡迴。定居紐約後,他於1965年與泰德‧瓊斯(ThadJones)成立了泰德‧瓊斯-梅爾‧路易士樂團(ThadJones-MelLewisOrchestra);該團演奏行蹤相當廣,也灌錄了許多唱片,並贏得樂評一致的讚賞。瓊斯在1979年離開這個樂團後,路易士成為該團唯一的領隊,後來鮑伯‧布魯克梅爾(BobBrookmeyer)取代瓊斯先前在該團中的作曲、編曲與音樂總監的職位。梅爾‧路易士以其精準的節拍、對合奏團的領會,以及與其他獨奏家極其巧妙的搭檔,在在使他成為爵士樂界最了不起的鼓手之一。雖然他主要是與大樂隊合作,但與小樂隊的演奏,一樣毫不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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